各院(系):
為做好2015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發(fā)放工作,根據省財政廳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發(fā)放對象:
2015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已經下達,發(fā)放對象詳見附件:2015年春季國家助學金匯總表。
二、發(fā)放形式:
根據學院統(tǒng)一安排,學生國家助學金發(fā)放名單統(tǒng)一由各院(系)匯總班級名單發(fā)送至財務處郵箱,由財務處通過銀行轉賬形式轉入學生本人農行賬號。以現金形式發(fā)放的學生也要包含在名單里,不用填寫銀行卡號。以銀行轉賬形式發(fā)放的必須填寫銀行卡號(且必須為本人遵義市農行卡號)。
三、需提交電子材料:
1、以班級為單位,請班長與生活委員直接下載附件表格,刪除后保留本班人員,核對本班受助學生信息,并填入表格中最后三項:身份證號、銀行卡號、受助金額三項信息。格式如下:
身份證號碼
(文本格式)
| 農行卡號
(文本格式,卡號中間不留空格)
| 發(fā)放金額
(數值格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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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此欄按受助檔次填寫金額一檔1750元、二檔1500元、三檔1250元。例如:一檔只填寫金額(1750)、
|
要求:此表格請各院(系)于2015年4月03日5點前統(tǒng)一用EXCEL格式審核(特別是農行卡號)匯總后發(fā)至財務處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。表格統(tǒng)計人數獲得助學金的實際人數,內容必須準確無誤填寫。請各年級輔導員務必重視,以便及時、準確發(fā)放2015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。
四、注意事項:
各院(系)要嚴格按照已經評定出的國家助學金的人數、等級、金額分班級制作名單,并仔細核對銀行卡號等相關信息,學生的名字和農行卡持有者的名字必須一致(即用本名字辦理的農行卡)。
五、未盡事宜,請聯(lián)系財務處陳燕婷,電話:0852-8609590
特此通知
財務處
2015年3月25日